民事诉讼时间节点风险把控
2025-04-27

一、立案阶段

(一)诉讼时效:普通民事案件3年,特殊情形如劳动争议1年、人身损害赔偿1年等。若时效中断(如催款函、部分履行),可重新计算时效。

(二)管辖权异议:答辩期内提出(通常收到起诉状后 15日)。

(三)诉前保全:适用于情况紧急,尚未起诉,不立即保全可能导致损害的情况,申请人必须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 30日内提起诉讼或仲裁,否则法院将 解除保全。

二、庭审阶段

(一)开庭传票:核对开庭时间、地点,若冲突立即申请延期。

(二)庭后补充材料:按法官要求时限提交(如3-5个工作日)

(三)举证期限:普通程序通常15日,简易程序可协商,逾期举证可能导致证据失权或罚款。

(四)诉中保全:适用于案件已立案起诉,但判决尚未生效时,为了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可申请保全。

根据财产的不同保全时效分为:

①银行存款:1

②动产(车辆、设备等):2

③不动产(房产、土地):3

④其他财产:原则上不超过 3

Ps:法院一般不会主动提醒续保,律师需自行跟踪,保全期限届满前必须申请续保,否则保全自动解除。(申请续保时间:保全期限届满前 1个月法院审查后,一般 5-7个工作日 作出续保裁定)。

(五)上诉期:以最后一个收到文书当事人的日期起算,判决书送达后15日,裁定书10日(刑事案件:判决10日、裁定5日)。

(六)再审申请:通常原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提出。

三、执行阶段

(一)普通民事/行政案件: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的最后一日起算,判决/裁定生效后 2年内申请执行。

(二)如涉及保全,期限与诉中保全相同(银行存款1年、动产2年、不动产3年)。

Ps:超过2年申请执行,法院将裁定不予受理,除非债务人书面同意履行。